{{ $t('FEZ002') }} 教務處|
1.課程內容與時間:含核心課程、專業課程及實務課程,共127小時(課程規劃與師資如附件),採分散訓練方式,於2個月內完訓。2.研習對象:已通過環境教育機構、環境教育設施場所認證之單位或各機關欲培訓之環境教育人員,且非環境教育相關科系畢業者。3.評量資格:學員參加環境教育人員訓練課程,未於訓練期間任一課程缺課時數達該課程時數1/4以上者,且已修習完畢「環境教育法規」及「環境教育課程設計」6小時以上者,受訓完畢後2週內舉行現場展演及3-4週內進行筆試評量;各科評量成績均及格者得依環境教育人員認證及管理辦法第9條以訓練方式申請環境教育人員認證。4.請有興趣的老師即日起於8月25日前回覆衛生組,再統一辦理相關報名作業。 8/14更新資訊:目前開課日期暫訂如下(有可能異動):9/30、10/2、6、12、16、18、19、24、25、27、3111/1、7、8、10、14、16、17、21、22、24、29、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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