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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:: 臺北市內湖區西湖國民小學

公告彙整

台北市得榮社會福利基金會 113 年「得榮少年教育專案」招生簡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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目的

為協助因家境清寒或家庭遭逢重大變故,以致影響其求學之青少年,本基金會特成立「得榮少年教育專案」,提供資源,協助具求學意願之青少年順利完成學業,並關懷其身心靈得以成長,建立正確的人生觀。

對象

一、家庭缺乏經濟能力,以致影響就學或升學之中小學(小學四年級下學期〜高中職三年級 上學期)、五專(一年級上學期〜三年級上學期)在學學生。

二、上述學生於申請前須完成生命教育課程,並於審核通過後,始稱為得榮少年,得領取本會提供之獎助學金,並須參與得榮少年相關活動。

三、申請通過後,不符上述二款者,本會有權於服務期間取消其得榮少年資格。

服務方式及內容

一、各地產生大區照顧者、聯絡人,召募關懷者成立關懷據點。

二、關懷者尋訪具申請意願、資格之青少年,申請前利用本會生命教育教材,進行八次八小時生命教育課程。該課程為評估過程,非完成八次課程即通過並可領取獎助學金,若少年參與情形不理想,關懷者無須為其完成八次課程。

三、由關懷據點提出申請資料交本會審核,包括:得榮少年申請表(每位少年一份)。

四、經本會審核通過者,於每學期開學前頒發獎助學金予每位得榮少年:小學、國中學生每人每學期新臺幣伍仟元整,高中職、五專學生每人每學期新臺幣壹萬元整。得榮少年須有本人郵局帳戶。

五、各關懷據點執行以下活動並提供各項紀錄予本會,未提供者視同結束服務:

  1. 於送件及審核期間開始每月家訪
  2. 活動包括每月家訪至少一次。
  3. 每學期一次得少證書頒發聚會,每位少年皆須有一位成年家屬陪同出席。少年及家屬未親自到場者,視同放棄獎助學金。
  4. 年度內完成八小時召會活動及四小時關懷活動。
  5. 續申請得榮少年除參與以上活動,每月另需參與至少一次召會活動。
  6. 得榮少年須完成以上活動,方可於下一年度繼續申請獎助學金。

六、本會辦理之「Happy Learning快樂學習˙才能發展教育專案」,限雙北及桃園得榮少年報名參加。

申請時間:本會每年提供二次申請,逾期不予受理

一、初次申請:五月一日至五月三十一日或十一月十五日至十二月十五日。

二、繼續申請:四月十五日至五月十五日或十一月一日至十一月三十日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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