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2') }} 學務處|
114年教育行政主管機關及各級學校績優環境教育人員表揚計畫
(一)參加組別及條件:教育行政機關組(含環境教育輔導小組(團)成員)、大專院校組、中學組(含高中、職及國中)、國小組(含附設幼兒園)等4組,報名參選人應具體從事環境教育工作推動,其中國小組及中學組須取得環境教育人員認證資格,並分為行政類及教學類認證人員。另新增榮譽貢獻獎,表揚長期協助教育部及環境教育輔導小組(團)之環境教育人員。
(二)收件期程:自114年10月1日(星期三)至114年10月31日(星期五)止,請於收件期限內,將申請資料上傳至線上表單,表單網址:https://reurl.cc/jQKogD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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