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2') }} 學務處|
人員經該會查有違反「特定體育團體建立運動教練資 格檢定及管理辦法」相關規定,經該會114年10月20日第2 次紀律委員會決議註銷其教練證,且4年不受理其參加各級 教練資格檢定(114年11月7日至118年11月7日)。
學生參加校外、課後任何活動,請家長務必為學生 把管及慎選合法、合格之安全場域及師資,並可至運動部 「教練證照查詢系統(https://www.sports.gov.tw/CoachDatas/6357)」選擇合格教練,另應一併查明確認 教練證之正確性及有效性,以維護學生運動安全與權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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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4') }} 2025-11-24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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